2025年,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迎来收官之年。近日,国务院国资委接连部署,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改革目标,一系列重点任务被“圈定”。其中包括,统筹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相关规划、组织、考核、激励、合规免责等体制机制;加大力度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;2025年底前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等。
强化激励
建设高水平创新生态
嫦娥六号实现人类首次月背采样返回、深地塔科1井成功突破地下1万米、首艘大洋钻探船“梦想号”正式入列……2024年,一项项重大创新成果涌现,国有企业创新动能更加充沛。
国务院国资委要求,2025年全面强化创新能力体系建设,更好发挥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作用。
——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。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,强化行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,加强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,努力突破和掌握更多源头底层技术。
“要善于用系统思维提升科技攻关成效。”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、副主任苟坪在日前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四次专题推进会上强调,创新联合体的“盟主”要主动发挥作用、明晰利益联合机制,围绕市场目标导向,强化科技攻关力量配置,推动不同层面的技术要素与市场要素系统集成,鼓励更多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中发挥更大作用,更深程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。
——推进高效率成果转化。优化科技成果披露、评价、评估、交易机制,推动畅通企业内部成果转化通道;加快建设中试验证平台,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应用拓展工程,探索组建场景应用创新促进中心。
推进会提出,链长企业与用户企业要双牵头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、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,促进产业链、创新链自主可控、融通发展。要充分重视开放市场和应用场景,鼓励企业加大首台套、首批次、首版次采购力度。
——建设高水平创新生态。健全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着力打造龙头型、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;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,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。
推进会明确,鼓励以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为龙头,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组整合。
“2025年国资国企改革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,预计支持和激励创新的制度将继续推出,科改示范行动深化推进,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创新联合体将加快建设。”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称。
优化布局
加大重组整合力度
中国数联物流信息有限公司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央企亮相,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加快并购重组、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”……2024年,一项项整合重组落地,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。
数据显示,中央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布局比重超70%,2024年1至11月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万亿元,同比增长18.7%,占投资总额比重首次突破40%。按照此前制定的目标,到2025年,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占比要达到35%。
国务院国资委强调,2025年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聚焦主责主业,加快国有资本“三个集中”,加大力度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,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,抓好产业焕新行动、未来产业启航行动,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。
当前,不少央企已在加紧布局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。例如,中国广核集团研究制订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,提出了核能领先、核燃料安全保障、新能源倍增、数字化跃升、核技术突破、科技型环保强基和未来产业启航七大产业发展计划。对照国家战新产业分类,中广核“6+1”产业基本都属于战新产业范畴,战新产业营收占比超75%。
中国船舶按计划、分阶段推进重组整合,有序整合集团内新能源、动力机电、试验研究、特种船等业务,实现集约化发展。目前,管理的二级单位户数已由“两船”重组时的147户减至84户,预计2025年将进一步减至70户左右,优化幅度超过50%以上。
多地也明确并购重组路线图。例如,《上海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提出,力争到2027年,落地一批重点行业代表性并购案例,在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10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,形成3000亿元并购交易规模,激活总资产超2万亿元。
刘兴国判断,2025年各领域的专业化整合将有序推进,新增投资将更多聚焦于“三个集中”,譬如工业母机、数字技术、人工智能、量子技术、工业机器人、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将明显加快。
考核向深
推行管理人员调整退出制度
2025年底前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,是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明确要求。
在刘兴国看来,这一制度的普遍推行是基于两方面改革的需要。一是市场化改革,需要建立健全市场化用人机制;二是加快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,都需要高素质、强能力的管理人员,需要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相关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,下一步就是要着力解决有制度没动作和覆盖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。
“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适用对象是管理人员而非普通员工。”苟坪解释说,“末等”不等于“末位”,不能简单划比例,更不能搞“一刀切”;“退出”的类型主要是指退出“原岗位”,“退出”的情形主要是指通过强化考核评价,对认定的考核末等或不胜任的管理人员实行常态化“退出”,而不是违法违纪等个别情形或到龄退休、主动辞职等“退出”。退出岗位后,还要加强培训和引导,强化人岗匹配,实现人力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。
“其实之前就已有相关的动作,现在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,比如连续两年考核为C的就需要考虑调整现岗位。”有央企人士告诉记者,考虑到新业务的发展特点也设置了容错机制和免责机制。不过他也坦言,目前是“摸着石头在过河”,有些细则尚待进一步完善。
对此,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指引,加强政策指导,着力解决基层不敢改、不会改、不想改问题。
在创新优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方面,苟坪举例称,为适应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、科技创新等任务需要,集团公司要对不同子公司实施不同的管控模式,对原创研发类子公司要建立长周期的投入机制、考核机制和宽容创新失败的机制。
新的一年,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改革也将继续深化。
国资委明确,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要着力解决目标设置科学性挑战性和结果兑现刚性的问题。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,根据企业发展阶段、行业周期、市场形势等实际,兼顾历史水平、战略规划、同业对标等因素,合理确定契约目标。
“对于‘军令状’中明确的目标任务,要坚决做到‘干得好就激励、干不好就调整’,不搞变通、不打折扣,把‘刚性考核兑现’执行到位。”苟坪说。(记者 王璐)